来源:乐鱼官网进入    发布时间:2024-05-29 22:46: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依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夜视丽”)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现将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3月14日、2022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27日,夜视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570号)。

  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积极地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因当期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夜视丽业绩预计可能低于预期,经审慎评估长期资金市场环境等因素,结合夜视丽自身业务发展趋势及战略规划考虑,并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企业决定终止分拆夜视丽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在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企业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

  公司承诺在终止分拆夜视丽至创业板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至创业板上市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的结果。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现在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的策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赞同公司终止推进所属子公司夜视丽分拆上市事项,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经核查,安信证券觉得:水晶光电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及时履行了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水晶光电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具有合理性;水晶光电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6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线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启动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夜视丽”)至创业板上市的筹备工作。因当期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夜视丽业绩预计可能低于预期,经审慎评估长期资金市场环境等因素,结合夜视丽自身业务发展趋势及战略规划考虑,并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企业决定终止分拆夜视丽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详细情况详见同日刊载于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号)。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线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启动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夜视丽”)至创业板上市的筹备工作。因当期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夜视丽业绩预计可能低于预期,经审慎评估长期资金市场环境等因素,结合夜视丽自身业务发展趋势及战略规划考虑,并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分拆夜视丽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详细情况详见同日刊载于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变动,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人数由7人增至9人,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关于成员人数的相应条款。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详见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变动,同意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人数由3人增至5人,并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关于成员人数的相应条款。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详见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变动,为充分的发挥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同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做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林敏(主任委员)、蒋亦标、陈庆中、俞志刚、王震宇、刘风雷、李夏云、徐林、张宏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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